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楊源勝 朱海明 羅世民 律師行
Erwin Young, Chu And Law Solicitors
律師行代辦婚姻登記、證婚、註冊手續
朱海明律師 香港婚姻監禮人
婚姻監禮人由政府婚姻登記官根據《 婚姻條例 》委任,令您可享用更靈活的證婚服務;簽發的
結婚證書,與政府婚姻登記處發出的有相等法律效力,可在內地或全球各地使用。
經律師行一手代辦婚姻登記手續,便毋須再到政府婚姻登記處申請。
1. 擬在香港諦結註冊結婚人士 ( 雙方均須年滿21歲 ) 的其中一方先在進行婚禮前約一個月到本行預約
,並提交所需文件、繳付費用及簽訂申請結婚文件,本行隨即將申請文件呈交婚姻註冊處作申請。
所需文件︰
i. 男女雙方若曾離婚需提交相關法律文件
ii. 雙方的身份證,內地人 或 外地人則須提交通行證 或 護照正本 或 複印本
iii. 內地居民需提供最近已更新過的《 常任人口登記卡 》內資料的户口簿正本 或 複印本
2. i.《 婚姻登記處 》一般約需3星期左右時間完成處理婚姻註冊手續申請,即由遞交申請文件往
《 婚姻登記處 》約一個月獲批後即可以正式結婚,進行結婚儀式。
ii. 經證婚律師主持婚禮,簽署及即時簽發香港結婚證書,婚禮儀式程序便完成。
3. 費用︰在本行 ( 星期一 至 星期五 ) 辦公時間內進行簡單婚禮費用HK$3,305 ( 全包 ) 起,
在其他地方進行婚禮的費用另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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